股权质押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生效条件有哪些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物权法》第210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北京收账公司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二、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在工商局备案
根据《物权法》对《担保法》中的股权质押规定作了重大变更。依照物权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备案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权出质申请书;
4、双方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具体办理股权质押的经办人;
5、办理股权出质备案无需任何费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将其所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权的实现。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对于资金较为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
三、股权质押需要哪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北京催债;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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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宣恩县,地处鄂西南边陲,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南部,地跨东径109°11′——109°55′,北纬29°33′——30°12′之间,东接鹤峰,西邻咸丰、北与恩施市交界,西南同来凤毗连,东南与湖南省龙山、桑植等县接壤。县境南北长73.9公里,东西宽71.5公里,国土总面积2740平方公里。县内聚居着汉、土家、回、苗、侗等24个民族,全县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6.56%。宣恩县元(1279—1368年)置沿边溪洞招讨司,所辖区域几经扩缩,现辖6乡3镇,5个居委会,行政村280个,2002年末总户数为9.81万户,总人口34.06万人,农业人口30.99万人占91.0%,非农业人口3.07万人占9.0%。宣恩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型山地气候。随海拔高程的变化,呈明显的垂直差异海拔800米以下的低山带,四季分明,冬暖夏热,雨热同步,光温互补,年均气温15.8℃,无霜期294天,年降水量1491.3毫米,年日照时数1136.2小时。海拔800—1200米的二高山地带,春迟秋早,湿润多雨,光温不足,年均气温13.7℃,无霜期263天,年降水量1635.3毫米,年日照时数1212.4小时。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气候冷凉,冬长夏短,易涝少旱,年均气温8.9℃,无霜203天,年降水量1867毫米,年日照时数1519.9小时。宣恩属云贵高原延伸部分,地处武陵山和齐跃山的交接部位,县境东南部、中部和西北边缘,横旦着几条东北至西南走向的大山岭,形成许多台地、岗地、小型盆地、平坝、横状坡地和山谷、峡等地貌。武陵山脉横亘延伸,形成西北边界第一大主峰一羊头山,海拔1605.8米;支脉沿东北,经恩施市石灰窖延伸到本县的长坪、椿木营,形成椿木营高原,构成全县制高点。余脉沿湘鄂边界的八大公山,经一天门、鸡公岭、万岭山、东门关、自西向东凸起,将境内分成南北两部。全县最高点火烧堡海拔2014米,最低点(贡水与清江汇合处)海拔356米。宣恩县城海拨510米。境内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山占全县总面积的25.69%,海拔800—1200米的二高山占47.12%,800米以下低山占27.19%。